張先生早在 10 年前就有銀行債務,但當時的經濟狀況讓他無力償還,最後選擇逃避、把債務擱在一旁。由於他長期沒有薪轉、也沒有投保勞保的工作,銀行始終無法對他強制執行。
直到近期,他找到一份更適合的工作,但公司依規定一定要加保勞健保。對他來說,這反而成了難題——一旦有了勞保和薪轉紀錄,過去擱置的債務就可能被銀行強制執行。
在不得已的情況下,張先生找上我們諮詢,希望能把銀行債務做個了結。但他剛入職、沒有任何薪轉與勞保紀錄,加上銀行端已將他的債務列為呆帳,處理起來並不容易。最後我們透過協商的方式,幫他爭取到可以慢慢還款的條件。
銀行最終同意協商,將債務分 5 年、年利率 5%、每月繳 6,795 元,繳清後即告結束。這樣一來,張先生不僅能安心回到有薪轉、有勞保的正職工作,也不必再擔心被強制執行。
以下為前置協商機制協議書(已依法遮蔽個人資料,僅保留協商條件供參考)
每個人的債務條件不同,但只要願意面對,就有機會找到出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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