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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生期間可以出國、買車嗎?禁奢令的界線一次看懂

元理債務領航所 ・ 債務處理系列
更生期間可以出國、買車嗎?禁奢令的界線一次看懂|情境示意

更生方案通過之後,最多人問的不是法律問題,而是生活問題:「我可以出國嗎?」「可以換一台車嗎?」答案的關鍵在一個名詞——禁奢令。這篇把它的法律依據、實務界線,還有真正會讓更生被撤銷的紅線,一次講清楚。

本篇重點整理圖
本篇重點,一張圖看懂

一、更生期間確實有限制,法源是第 62 條第 2 項

很多人以為更生只是「每個月繳錢」,其實不是。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第 62 條第 2 項寫得很清楚:

📌 第 62 條第 2 項:「法院為認可之裁定時,因更生方案履行之必要,對於債務人在未依更生條件全部履行完畢前之生活程度,得為相當之限制。」

白話講:法院在認可你的更生方案時,可以一併限制你在還完之前的生活水準。這就是俗稱的禁奢令——不能有奢侈、浪費的消費行為。

道理其實不難懂:更生等於是把債務打折,債權人退了一大步。相對地,法院會希望你在還款期間把收入與支出交代得清清楚楚,正常情況下,你不會有多餘的錢花在娛樂項目上

二、更生和清算的限制,差在哪裡?

兩個程序都有生活限制,但管的方式不一樣:

也就是說,清算多了對人身移動的直接管制。但這絕對不代表更生期間就可以隨便花——更生一樣被禁奢令綁著,只是管的手段不同。延伸閱讀:債務清算是什麼?和更生、破產差在哪?

三、那到底能不能出國?實務上的界線

先講結論:自費出國旅遊,在禁奢令之下很難說得過去。它就是典型的娛樂性支出。

實務上比較沒有爭議的,是因公出差

三個條件都成立,性質上就不是「拿還債的錢去享受」,比較站得住腳。反過來說,如果你申報的收支只剩幾千元可用,卻自己花錢出國玩,那就是最容易被債權人拿出來講的狀況。

⚠️ 不管是哪一種,出發前先跟承辦的律師或代辦確認,並把公司派令、費用由公司支付的證明留好。事後才要解釋,永遠比事前先講一聲麻煩十倍。

四、買車呢?這題比出國更敏感

實務上非常不建議。原因有兩層:

就算真的有薪資以外的業外收入,也請務必事前跟承辦的律師或代辦討論怎麼處理,不要自己決定。這種事情一旦做了才問,能救的空間就很小。

五、真正的紅線:第 76 條的撤銷更生

條例第 76 條規定:法院認可更生方案後一年內,如果發現債務人有虛報債務、隱匿財產,或對某一個、某幾個債權人給予額外好處的情形,法院可以依債權人的聲請裁定撤銷更生,並且同時裁定開始清算程序

白話講:辛苦談下來的更生方案會被推翻,而且直接被推進清算。所以更生期間最重要的兩件事就是——誠實申報,按時繳款

六、繳不出來怎麼辦?兩條法定的緩衝

更生方案通常要走好幾年,中間失業、生病、家裡有事都可能發生。條例其實留了緩衝:

兩相對照就很清楚:主動去講,還有延長、免責的路;不講就斷繳,等在後面的是強制執行。延伸閱讀:薪水被強制執行扣三分之一,還有救嗎?

七、繳完之後:剩下的債怎麼算?

第 73 條,債務人依更生條件全部履行完畢的,除條例另有規定外,已申報債權未受清償的部分,以及沒有申報的債權,都視為消滅

也就是說,把方案確實走完,剩下的部分原則上就不用再還了。禁奢令綁的這幾年,換的就是這個結果——不是逃債,是給一個真的還得完的期限。

八、信用什麼時候會恢復?

金融聯合徵信中心現行的揭露期限規定,更生的註記是:

兩個條件是一起看的,實際揭露期限請以聯徵中心公告為準。想確認自己目前的狀態,也可以自行向聯徵中心申請個人信用報告來看。延伸閱讀:債務協商會留下信用紀錄嗎?多久消除?

九、順便澄清:「復權」是清算的事

常有人問「更生結束要不要辦復權」。答案是不用。復權規定在第 144 條,屬於清算程序的制度,講的是清算的債務人在清償全部債務、受免責裁定確定等情形下,可以向法院聲請復權。走更生的人沒有這道手續,履行完畢後就依第 73 條發生債務視為消滅的效果。

十、更生期間,比較值得花力氣做的三件事

延伸閱讀:債務更生怎麼申請?條件、流程、要走幾年一次看懂債務更生 vs 債務協商,差在哪?我適合哪一個?前置調解是什麼?和前置協商差在哪?欠稅、健保費、罰單沒繳會被限制出境嗎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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